二是突出重点,加速推进市区重点农贸市场平价店建设进程。为有效遏制我市价格水平过快上涨势头,我局会同有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在东苑、袁桥、解放桥、奎园等4个农贸市场建设平价集贸市场。其中:东苑农贸市场已拿出1000平方米建立蔬菜平价集贸市场。该市场通过降低摊位费、对业户进行差价直补等方式降低销售价格,目前已通过省物价局考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第一批平价集贸市场;袁桥农贸市场已建成1000平方米蔬菜平价集贸市场,该市场也将通过降低摊位费等方式降低销售价格,我局已将其列入第一批平价集贸市场上报省物价局;解放桥农贸市场已建设平价蔬菜直销区,并通过对经营业户进行差价直补的方式降低蔬菜价格;奎园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将现有蔬菜销售区600平方米、肉类销售区200平方米、蛋类销售区50平方米整合成平价集贸市场,并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办法补贴经营业户,有效平抑菜价。
三是购销多赢,平价店建设成效显著。一方面,蔬菜新鲜、价低,平抑物价效果明显。由于平价商店销售的蔬菜大多由本地蔬菜基地组织提供,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价格优势明显,部分品种低于市场30%以上。在平价商店的带动下,周边市场部分常见蔬菜品种价格也出现小幅下降。另一方面,平价店布局合理,面积扩大,菜品增加,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需要。我市平价商店大多建在社区周边,方便了居民选购;惠民等农贸市场平价经营面积已远超过省物价局规定的1000平方米的要求,同时各平价店增加了平价蔬菜品种,由原来的20个左右扩大到最多80多个品种。平价商店所销售的农产品种类多、质量好,比一般市场更加新鲜、安全,同时坚持“薄利多销”,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去选购,部分平价商店每天的销量比原来增加2-3倍,产销购三方实现多赢,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平价商店建设之路,并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得到了与会的一致好评。
(三)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服务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疏导今冬居民采暖用汽销售价格。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报经市政府批准,明确2012-2013年冬季采暖期,市区居民集中采暖用汽销售价格为170元/吨,其中政府补贴20元/吨。热力生产企业与居民小区供暖单位实际结算(含税)价格维持去年水平,即:8公斤压力150元/吨;5公斤压力145元/吨。
二是对非居民用蒸汽进行阶梯式汽价改革,引导资源有效配置。按照市政府《关于市区居民采暖用汽结算价格调整和非居民用汽阶梯式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制定了非居民用汽实行阶梯式价格政策,按热用户日均实际用汽量占供用双方开户合同约定量的比例分级加价,日均用汽量按月平均计算,对非居民用汽实行阶梯式价格后,任何热力生产企业不得另外与热用户保留或新签订网损及其他名目的加价协议,有效规范了热力生产企业的收费行为。
三是调整东站、高铁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疏导价格矛盾。为适应社会车辆巨增、疏导车流需要,本着运用价格杠杆高效利用泊位资源原则,通过认真调研,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对东站和高铁站区地下停车场实行计时计费差别收费政策。
四是贯彻成品油价格政策,努力控制连锁反应。根据国家成品油调整政策要求,努力控制连锁反应,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调查,切实及时反映成品油市场供求及变化趋势,为领导决策服务,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及时做好市场跟踪调查、按时上报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下游用户的影响和市场反映情况,联系中石化、中石油等经营企业,认真应对价格频繁波动,努力控制连锁反应。全年,国家先后3次调整成品油价格,我市社会反映平稳。
(四)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减轻社会负担。
一是认真贯彻教育收费政策,从严抓好教育收费工作。对我市学前教育收费和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情况进一步规范。在春季开学时会同教育、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市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部分民办学校的收费公示情况开展督察活动时,重点对变化的政策内容进行重点强调,同时,把春秋两季市区公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部分民办高中的收费项目、标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