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一是法治文化广场。结合实际,在建好“南大明宫法治文化广场”的基础上,又新建了“和记万佳法治文化广场”和“明德门法治文化广场”,打造出集公益性、知识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和法治文化宣传的新阵地,完成市局指标任务(1个)300%。
二是法治文化街(墙)。全区8个街道共建立法治文化街(墙)53条,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图文并茂,喜闻乐见,深受群众喜爱,完成市局指标任务(10条)530%。
三是法律援助案件。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多办案,办好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3件,接听12348法律援助专线435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1412人次,完成市局指标任务(312件)148%。
四是公证援助案件。以提高“两率一度”,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大力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共办理公证案件18076件,其中公证援助案件1935件,完成市局指标任务(903件)214%。
五是律师代理案件。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1家,代理案件871件,参加公益活动897人次。
六是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组织撰写2012年度调研报告和司法行政理论调研文章20篇。完成市局指标任务(7篇)286%。
七是律师与企业一对一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应用法律手段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律师为21家中小企业提供了“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完成市局指标任务。
八是司法所体制理顺。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向区级主要领导进行了体制理顺专题汇报,取得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与政法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发了明确司法所经费保障的文件;区编委下发了《关于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更名的通知》。全区8个司法所,科级建制,名称统一为“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按时完成了司法所体制理顺的工作任务。
九是大型法制文艺演出。举办了全市公证行业大型文艺联谊会,“科技之春宣传月”、“共话重阳情,喜迎十八大”大型法制文艺演出3场次。积极筹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大型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节目已经筹备到位,届时以文艺形式宣传法制精神和内容、展示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
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亮点纷呈
一是“张兴无调解工作室”和“冯光廷群众工作室”显示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和特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形式,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和品牌。通过广泛调研,全面总结,挖掘先进,推广经验,在丈八袁旗寨社区设立了区首个“张兴无人民调解工作室”。这是继鱼化工业园调委会、电子城消费者协会调委会、驻区大型企业调委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之后新成立的第一个“个人调解工作室”。下拨人民调解专项经费为工作室添配了照相机、电动车、饮水机、空调等硬件设备,进一步改善了条件,方便了群众。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一系列调解工作,成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以“冯光廷群众工作室”为依托,“老将军调解员”用耐心、热心、真心化解家庭、邻里、物业等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纠纷60多起,为社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特派法官室”或“诉前调解室”摸索出“三调联动”机制前行的步伐和方向。通过在各司法所设立“特派法官室”或“诉前调解室”的做法,将过去“三调联动”工作中的人民调解员走进法院,创新为将人民法院的法官请进调解组织,实现了将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口向基层司法所前移,将诉前调解的场地前移到各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庭,积极搭建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法官互动平台,更好地加强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省厅路厅长在等驾坡司法所调研时,对于“将法官请下来”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法院联合制定了“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和程序规定。通过在起诉或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宣传非诉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开展诉前人民调解工作,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降低了诉讼成本,也为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探索出了新的经验。
三是“点援制”、“爱心卡”创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和新特色。在全市率先采取法律援助经费动态调整保障措施,建立相关部门协作衔接制度。率先开通了农民工、低保户、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社区、农村、劳务市场悬挂便民指示牌,开展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让5000多个家庭拿到了维权的“通行证”。开通了“法律援助流动受理车”,每周2次,深入社区和大街小巷,实现了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法律援助;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法律援助与民事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不断拓展新领域;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免于审查、案件准入机制,全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健全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的基础上,推行“点援制”,我区成为全市唯一被省司法厅确定的“点援制”示范点,共采用“点援制”受理案件68件,实现了由“定援制”向“点援制”的转变。在高新交警大队和丈八东路人力资源市场分别成立了首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交通事故案件56件,办理农民工案件140件,挽回损失近200万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案件质量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受援群众的满意率为99%以上。开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一厅式”工作模式,在政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与区工会联合设立临街、一层便民窗口,凸显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的特点,展示窗口形象。法援中心获得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推进“六五”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辟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阵地、新载体、新视角。以贯彻“六五”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掘社会资源,整合各方力量,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生动丰富、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群众法律素质。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采取“八个一”、以案说法的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通过座谈会,咨询会,开展“送法律”进社区、农村、企业,参与“三官一律”进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开辟法制宣传新视角,落实法制培训工作,全区学法用法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充分利用驻地单位、沿街商户300余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动漫、法制标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举办专题讲座20余期,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制作展板300余块,发放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1000本,购物袋2400多个,资料50000余份,录制光碟15盘,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五是“基地建设”、“宽严相济”帮助、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回归新生活。进一步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机制,危险性评估、分类帮教工作机制和帮困扶助机制。认真开展好“高危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和管控专项活动”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在区人社局挂牌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基地”,在“绿叶庄园”挂牌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不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渠道。释解人员当年无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从工作方式、方法等细节入手,想方设法帮助矫正对象。相继在汉风台果林庄园有限责任公司和区看守所挂牌设立“公益劳动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多次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活动。结合“人户分离”的矫正对象人数多、难管理的具体情况,提出“四个必须”接收制度,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确保其不脱管不漏管。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0名,已有7名期满解除矫正,在管43人均管控在位。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六是“以人为本”、“宾至如归”的管理和服务理念体现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精神和风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谋发展”工作思路,坚持既抓工作创新,又抓队伍建设。完成了局党总支和机关、公证处、律师联合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新成立了4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分别指派了党建指导员。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文件、修订制度、落实整改等方法,完成了阶段性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每月1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完善了每年2次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制度。队伍建设中,既尊重善待老同志,也关心重用年轻同志;既优化了机关队伍建设的年龄机构,也充实了力量,活跃了工作气氛。加强了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把“宾至如归”的服务带给每一个当事人,为群众提供优质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以“三问三解”为主题的解民困惠民生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阶段性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内容涵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形式丰富多样,覆盖全区8个街办”的基本要求,取得明显成效。5月2日,在“区贯彻‘三问三解’活动推进会”上,区司法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组织干部、公证员、律师等多次深入包驻联系点,集中走访。共下基层180余人次,走访入户400余家庭,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为包联社区和农村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其中,为法律援助受援人李碧媛讨回了27.58万元的赔偿金。结合被拆迁村民在过渡期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实际情况,为被拆迁村民公证服务采取减免的收费原则。组织引导律师关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慰问了困难家庭及社区、农村党员,向他们送去了2500元慰问金。完成了“6+1”惠民工程和做好“10件事”的工作任务,真正落实了真帮实解惠民生的工作要求。
二是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围绕我区“四大战略”涉及的各项重点工作,主动跟进服务,进军经济发展主战场,积极参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经济板块、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增强了政府法律顾问组力量,使顾问组成员增加到7人。在城中村改造、八里村金融商务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案件中“三区”法律责任界定等方面提供了参考价值较高的法律意见。今年法律顾问组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68次。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调研社情民意、建言献策等工作和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多办案、办好案,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宣传报道工作有了新的起色。认真贯彻市局关于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的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加强了与省、市媒体及区委宣传部的联系、沟通与交流,把先进典型、具有首创性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进行了报道或登载,改变了以往宣传工作被动的局面,做到了报纸常常有消息、电视经常有图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今年省电视台播报人民调解处理交通事故纠纷1次,电视台播报“张兴无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冯广廷工作室”2次,交通旅游台、广播电台共播报法律援助热线节目12次;《日报》登载法律援助典型案例1篇次,《日报》登载“三问三解”、人民调解等内容5篇次,《华商报》登载社区矫正1篇次;编发《法治信息》92期,创办《法援月报》11期,被省法律援助简报、市局简报、《要闻》和《政法简报》采编20余条,撰写了《律师调解案例汇编》、《法律援助案例汇编》等典型案例手册;组织撰写的《最新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维权指引》、《房屋征收与补偿实物攻略暨维权技巧》等书籍已经被国家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对宣传、推介司法行政工作和提升队伍形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四是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中心工作。组织公证员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顺利完成了后村等4个村回迁选房现场公证或现场监督,涉及房屋2万余套。先后选派3名干部参与了7个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如期完成了工作任务。从2010年4月开始,有3名同志先后被区委组织部抽调到信访局,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流和协调处理工作。“9.15”涉日事件和十八大期间,司法局提前部署,严密组织,切实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不出问题。结合实际,成立了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先后5次下发了关于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做好法律服务行业维稳工作的文件。多次组织排查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员,为其举办了专题法制培训课,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组织机关干部上街巡逻,取得了一定成效,党员干部具有的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得到了充分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