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扎实抓好“四类群体”管理。要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快制定“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在乡镇(街道)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以出租屋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时的衔接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要将吸毒人员列为重点工作对象,进一步加大排查和监控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扎实抓好治安指挥系统建设。一要全面推进我市“金盾工程”建设,增强防控工作的针对性,随时调整防控工作的重点。二要整合110、122、119等接警系统,将110作为连接社会治安点、线、面的中枢,提升其实战指挥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110指挥中心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点、线、面的各种防控力量。三要彻底打破公安系统按部就班的机关化作息制度。根据治安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特点,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分布警力,切实增强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等防控薄弱时段的治安防控力量。
五是要扎实抓好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发动。要把各种专业的、义务的治安防范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和丰富群防群治内容。要组织低保人员和治安志愿者队伍,鼓励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要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各方支持的社会氛围。
第四,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实现新突破。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尽心竭力地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建章立制,一手抓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一手抓预防新问题的产生,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引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起来。要加强维稳组织机构建设,落实领导和主要责任部门限期解决问题的责任,健全完善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四查四报”工作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有专人办理,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教育说服工作;对要求不合理,超出法律政策规定的,不能乱开口子。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大多数群众要立足于疏导,发挥政策的威力和维护法制的尊严。
第五,在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坚决打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加强预防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涉税、走私、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廉洁从政。二是要大力加强政法部门的诚信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严格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裁判不公的问题,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三是要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要善于在执法中及时发现和反映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为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经济法制建设。要狠抓政法机关效能建设,继续落实和出台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尤其是要建立健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制度。四是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人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人手,着力从工作方法和机制建设上进行改革创新,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办事难、打官司难,以及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六,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为民。要坚持素质强警,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学习型政法机关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确保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从优待警,努力为政法机关和干警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坚持建好班子,切实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担负起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职责。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保证平安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并尽快制定创建平安区(市、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二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三是要总结典型经验,搞好分类指导。要充分运用我市多年来创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推动建设“严打”整治、治安防控、矛盾调处、宣传教育、基层创建、社会参与和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的工作,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创建平安建设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新典型,特别要及时宣传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配套联动的典型群体,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宣传、多报道平安建设工作的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要加大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平安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标准。市财政已列出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市、县)、乡镇(街道)也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注意从实际出发,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除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以外,应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五是要强化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平安建设的激励机制,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考察、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部门、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达标的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单位,要分级命名表彰,实行动态化管理;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要到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社会治安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意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希望大家对此有个清醒的认识,切实把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