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结合业务抓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使我局行风建设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局没有接到群众投诉。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提高每个干警对行风建设的认识,形成全员行动建政风行风的局面。
去年以来,我局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年初就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督察室,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建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项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会议制度、文件传阅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股室业务培训制度、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制度。将各项制度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股、室、处、所,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政风行风责任层层分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承担的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指挥若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三项整改‘回头看’”活动开展,我局以强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增强干警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一的学习制度,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每人记读书笔记1万字,全局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6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争做政风行风建设模范的信心;二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各项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就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三是全面落实“两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局认真按照《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学习分析,狠抓落实,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等情形,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年没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四是积极开展培树典型工作,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良好氛围。的以促进行风建设的开展,使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组织职工学习先进典型示范,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法律服务的规范,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效能,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我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活动。一是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坚持把执法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岗位化工作常抓不懈,针对司法行政涉及法律法规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每周一学习例会,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结合各项主题活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系统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法律援助条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阳光政务,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监督,保障公正、公开、文明、规范执法。在州司法行政网站公开行政职能,使管理对象明白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是否在其管理范围之内;公开执法依据,将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执法依据,明确告知管理相对人;公开执法程序和时限,便于行政相对人依法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在法律援助中心将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审批程序公示上墙;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将各项服务制度、办案(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执业纪律公示上墙;在司法所将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和条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等公示上墙;三是强化执法责任,健全保障体系。坚持把建立完善执法责任体系,作为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执业的首要环节和重要保障,健全了覆盖全面的执法责任制,保证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力。今年对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修订完善了《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将执法过错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机构和具体人员。推行了法律服务“一案(证)三责”责任追究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出具)的每件案件(公证),都要承担预防司法腐败责任、预防办案差错和瑕疵责任、预防引发涉法涉诉上访责任,提升了执法执业行为的公信力;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执业。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州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方法和处理措施,切实把执法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执行。加强对全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法理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督导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强化执法办案与法律服务行业执业办案办证考核考评,重点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对执法执业办案办证工作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去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以依法治市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为将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完成了法治创建工作的相关任务。拟推荐了8个乡镇为州级法治示范乡镇,33个单位为州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并向州局上报了申报审批表。二是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普法职责,真正把法治宣传贯穿到执法办案、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全年共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351次,受教育人数达629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200份,解答咨询2036人次。三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充分组织各部门利用学习中央、省、州、市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继续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认真组织全州普法学习考试。按照州依法治州办和州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组织我市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我市应考2395人,实际参加考试2357人,参考率达98.4%,合格率达100%,并将考试情况纳入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对考试情况在全市进行了公示。五是集中开展“清凉之夏法治电影进乡村(社区)主题活动”在全县13个贫困村共放映了13场法治电影,观看4000余人,并受到了很好的教育。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组织体系。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30个。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排查矛盾纠纷878次,预防纠纷14件,调解各类纠纷7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70件,调解成功率96%。二是帮教矫正工作更加深入开展。及时研究开展申报衔接工作,在力保今年每人均不低于1400元的基础上,将社区矫正保障经费纳入了2017年财政预算,强化了工作保障。全年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精准思想集中教育学习144人次,各司法所开展走访帮扶工作24人次。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177人纳入网格化管理,对所有矫正对象实行24小时手机定位管控,推进了常态管理。共开展服刑人员核查核实工作10次,建立服刑人员登记台账69人,亲情走访12次,对我市现有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加强了安置帮扶。三是继续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将康山、草登、沙尔宗等10个司法所纳入2017年度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努力做到经费、人员、办公场所、制度规范“四保障”。
(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提升全市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去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提供法律援助371人;办理法律案件16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39件;新建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目前,通过努力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咨询共计292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件,完成案件目标任务的131%,代书90件,司法鉴定咨询达10人次,向正本鉴定中心推荐司法鉴定2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受援人数达42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9%,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组织开展案件评查2次9件。在建立了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
二是公证、律师服务工作良性发展。广泛开展律师工作。今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2件;积极参与协助本市相关单位办理各类法律案件。大力开展公证工作。公证服务以落实“做”的关键,用实际行动践行“公证为民”。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0余件。
三是办理的亮点特色案件。1.根据市委安排,代理和参与拉萨草登寺涉稳案件处置,追偿回资金700万元,有效的化解了草登寺可能出现的重大隐患。2.配合处理洪漕沟泥石流案,目前,经过市人民法院审理为36户,105名受害群众依法维权,获取赔偿金160余万元,此案,在地区的村民(居)民中树立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意识。3.脚木足9.30断桥事故,根据市委安排,参与协调,先后带领公安等相关部门到安岳做好稳控工作,协调省高院与律师积极办理涉案资金执行工作,对2户受害户给予司法求助12000元,有效的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合法利益,深受受害群众赞许。4.有力推动了日部乡若古村、居里日岗村草场租赁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努力,长期围绕我市稳定的草场租赁纠纷纳入法治化轨制,有力的推动了法治日部的创建工作。5.根据市委安排,参加涉及我市稳定的日部乡木郎村通村公路建设纠纷。6.代理26余名群众诉沪州七建司拖欠工程款运输款纠纷,此案已审结、涉及资金1200万元,已结800余万元。7.草登乡嘎秋里村交通事故4名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代为进行交通事故安全责任自诉案件,开拓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新思路,培养了群众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8.班子主要成员带领相关人员担任州、市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以上率下,积极推动依法行政,有效的推动了法治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