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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争做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04-05 22:49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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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年级各班: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雷锋精神,在校园中形成“人人学雷锋、天天学雷锋、时时学雷锋”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展示文明风采,丰富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内容,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者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3月—2013年3月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1、学校组织召开“学雷锋”动员大会,各班也要组织召开“学雷锋”动员大会。

2、组织八年级学生写一篇关于“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的作文,各班从中挑5——8篇,学校举办征文展,给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3、组织七年级学生学生开展“学习雷锋、我班在行动”演讲比赛。演讲标题自拟,要突出亮点,主题鲜明,参赛选手须使用普通话,站立式脱稿进行演讲。每班派一名选手或学生组合参赛,学校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

1、学校层面成立“环保志愿者”团队,每周每班5人,佩戴志愿者袖标或徽标,利用课间时间,轮流捡拾本班卫生区的垃圾,各班要明确卫生委员、五人中要选出一名小组长具体负责。没有当过志愿者的学生不能评选三好学生。

2、学校层面从七年级开始,每班24人成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到泰山路和海河路交叉口执勤,每周六上午8::0——9:00,各班轮流执勤,志愿服务,奉献社会,教育本人。

3、学校层面设立失物招领处,大力倡导拾金不昧的良好风尚,学生拾到的物品应及时教政教处登记,后政教处老师把东西放到失物招领处的橱窗里,以方便失主寻找,若橱窗里的东西有自己的,应到政教处写一个领取登记,即可领走。

三、有关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安排专人组织落实。

(二)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优秀老师、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XX市实验中学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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