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政管理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证测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国土资源部门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测绘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测绘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全面开展日常监管,切实规范管理秩序,测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测绘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统管职能
根据测绘管理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测绘管理机构,在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下设测绘管理办公室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配齐专职测绘管理工作人员,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经过积极努力,将县区测绘管理办公室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局党组根据县(区)测绘管理办公室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实际,严格履行推荐、选拔和考核程序,对部分县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各级测绘管理办公室的力量得到加强、工作条件得到改善、保障措施得到落实,激发了基层测绘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基本实现了测绘管理工作人员到位、职能到位、经费到位、管理到位和服务到位,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不断优化管理环境
早在,为了推进全市测绘事业发展,我局提请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测绘管理工作会议,专题下发《关于加强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全市测绘管理领导小组。,市、县区政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分别下发贯彻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测绘日常监管,保障测绘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为测绘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测绘法制工作,提高社会对测绘的认知程度
坚持将测绘普法纳入全市“四五”和“五五”测绘法制教育规划,以测绘科普为载体,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编印展板、印发法律法规、发布宣传专版等方式,不断丰富测绘法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将测绘法律法规与当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构筑了土地、矿产、测绘“三位一体”的国土资源执法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管理秩序
一是严格开展测绘资质管理。不断加大测绘资质清理整顿力度,促进测绘资质管理法制化和经常化,不断促使测绘活动规范化。全市测绘资质单位已经从的10家发展到目前的31家。结合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实行了测绘资质动态管理,将测绘单位工作业绩、成果质量、内部管理等与测绘资质等级升降以及从业范围扩减相结合,对促进测绘单位改善内部管理和净化测绘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地图市场监管。经常不定期地对全市地图市场、编辑出版地图、网上地图发布等进行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地图市场。三是认真开展测绘保密工作。联合市保密局,立足各自职责,采取各种手段加强测绘保密工作,经常性的到使用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测绘成果安全。四是加强测绘质量监管,坚持每年将新申办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升级单位以及承担地籍、房产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业务的资质单位列为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采取单位自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有针对性的督查等方式,督促测绘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