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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时间:2012-07-27 07:15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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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及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等不良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本院各科室间,医务人员间应协作配合,不许相互拆台。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人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诊疗室处理。
6.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量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变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混乱噪杂,早6时前,晚9时后及午休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进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生活休养。并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尽可能设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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