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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5-02-11 20:28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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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作为城市客运的主体,应该充分体现其公益性,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县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已经于2013年11月9日全部到期。为了规范好公交车市场,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体现公交车的公益性,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2014年1-9月的工作重心放在稳步推进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的重新配置工作上,截止目前我县新的公交车已经全面上线经营,并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后续站点建设和公交公司管理工作在不断完善中,现将近段时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安排部署

2012年10月9日,成立县到期出租汽车和公交车经营权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对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到期重新配置工作进行积极宣传、考察学习、形成处置方案。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通过遴选确定中选企业,督促中选企业全面推进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

二、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处置方案形成

2013年3月14日,我局向县交通运输局上报《关于到期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处置方案的请示》,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拉开帷幕。

1、摸底调查。2013年8月19、20日,10月8日分别召集原金诚、市政公交公司管理人员部分职工到运管局了解情况。主要就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即将到期,政府将无条件收回重新配置,公司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打算,有什么好的建议,我局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

2、考察研讨。2013年9月11日、12日,县政府牵头,组织县财政局、住建局、运管局有关人员赴郫县、双流进行考察学习,并将考察情况向领导汇报。9月22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主持召开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到期处置会议,参会单位有县人大、政协、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运管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上基本通过以招标形式确定一家公司经营城市公交线路。我局局长于9月23日召集52队、市政公司管理人员开会,要求各公司将我局初步拟定的《公交汽车客运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县城市公交线路规划》进行详细的阅读,并提出意见,明确告知待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将按照招标的形式确定经营企业。县政协在9月18日到运管局专题调研公交车经营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并在9月27日的政协主席会议上也对城市公交经营进行了激烈讨论。

3、再次深入公司宣传,摸清人员思想动态。2013年10月11日、12日我局分别到金诚、市政公司召开所有职工会议。明确告知公交车经营权到期后,政府将无条件收回经营权进行重新配置,拟定为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经营企业,并将我局初步拟定的《公交汽车客运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公示给各公司,要求今后只能是公司化经营,并且只有一家公司经营。15日,我局向县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公交公司对公交改制有关诉求的情况汇报》,将在两家公交公司开会收集到的所有情况及时汇报。

4、方案形成。2013年11月3日,我局向县人民政府上报《县到期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处置方案》。2013年7月9日,出租汽车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基本结束后,我局迅速启动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到期处置工作,此两项工作都面临打破以前的经营模式,变挂靠经营为公司化经营管理,难度大、任务紧、工作繁重。我局在摸底调查、考察研讨阶段已经在策划处置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反复修改,并请教了县纪委、政府法制办、发改局等有关的工作人员,并咨询了律师,一致认为用遴选的方式来确定我县的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业主最符合本县的实际情况,该文件详细阐述了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遴选方案及实施步骤。2014年3月7日,县人民政府第16届14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我局上报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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