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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时间:2014-11-02 09:07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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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根据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简称《公约》),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

【宗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并为此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机制;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

【成员】截至2014年4月,共有成员国190个。

【主要负责人】第一任总干事何塞·布斯塔尼(Jose M.Bustani),巴西人,任期1997年5月至2002年4月。第二任总干事罗赫略·菲尔特(Rogelio Pfirter),阿根廷人,任期2002年7月至2010年7月。第三任总干事阿赫迈特·尤祖姆居(Ahmet Üzümücü),土耳其人,2010年7月就任,任期至2014年7月,现已成功连任,将继续担任总干事职务至2018年7月。

【总部】在荷兰海牙。

【组织机构】(1)缔约国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可审议《公约》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做出决定。

(2)执行理事会:由41个成员组成,是禁化武组织的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执理会成员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

(3)技术秘书处:协助大会和执理会行使其职能,包括执行《公约》的核查条款。技秘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会务司、核查司、视察局、国际合作与援助司、对外关系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司、战略和政策办公室、内部监察办公室等。此外,还有科学咨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附属机构。

【主要活动】至2014年4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进行了5300余次视察。至2014年4月,禁化武组织召开了18届缔约国大会和75届执理会,审议化武销毁、促进国家履约措施、防护与援助、国际合作、《公约》普遍性及其他履约相关问题。

【同中国的关系】1993年1月13日,中国签署《公约》。1996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公约》。1997年4月25日,中国交存了批准书,成为《公约》的原始缔约国。中国自1997年5月当选为执理会成员以来,一直连选连任。中国在海牙设有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团,代表由中国驻荷兰大使兼任。历任总干事均访问过中国。2010年11月,禁化武组织新任总干事尤祖姆居访问中国,并与2013年9月再次访华。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已顺利接待禁化武组织300 余次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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