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基础、持久示范
1、关键在于解决突出问题。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还存很多不足,如:一些单位党组织履行党建责任制意识还不够强,落实工作不够到位;一些单位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治庸治懒工作浮在面上,措施不够具体;一些单位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单位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未形成有效机制,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单位党的宣传阵地闲置、党建工作资料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在示范点创建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各示范点创建单位要对照“五好”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新目标,提出新要求,研究新措施,认真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标准、内容、进度、措施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关键在于建立长效机制。党建工作示范点不能变成一次性的“摆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党建制度,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长效机制是示范点创建的重要目标,是让其它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借鉴的重要内容。要始终把党建工作示范点作为探索党建工作规律的基地,让示范点在不断解决各种新问题的过程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使示范点更好地发挥指导面上党建工作的作用。在长效机制的探索上我们大有可为,如:党员纯洁性、先进性问题如何在制度约束、个人自觉、党内监督、典型示范上探索长效机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如何变软任务为硬约束,如何变一阵风为长期化,如何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将理论学习与提高业务能力相结合等等。示范点创建过程中,既要注重党建机制、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严谨性,更要注重党建机制、制度执行的实效性,真正使各项党建机制、制度成为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的规范,同时还要注重简明精炼、简便易行,能够在其他基层党组织得到有效推广。
三、确保质量、注重实效
各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是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的排头兵,具有党建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导向性、激励性较强等特点。关于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实施“22336”基层党建示范项目的意见》,工委也印发了贯彻《意见》的通知。在实际创建工作中,应着重把握以下两点要求。
1、要打造精品。党建示范点的生命力在于它的样板作用,能起样板作用的示范点必然是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的。各创建单位要牢固确立攀高比强、奋争一流的意识,打造党建精品,真正起到示范作用。要锻铸党建品牌。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创建工作的始终,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提炼升华、持之以恒,形成有特色的党建品牌,通过党建品牌的创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要规范创建工作。创建单位要有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力争做到资料规范、硬件完善,规定动作拿满分、自选动作拿高分。
2、要有机结合。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这就要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要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确保取得实效。要与“学先进、转作风,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相结合。要围绕服务发展抓示范点的创建,把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过程成为打造优质软环境的过程,把示范点创建工作带来的思想动力、组织活力、社会合力凝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在又好又快发展中展示创建工作成效,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主题是“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创先争优迎十八大”,在基层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其目标就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正确处理这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使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要与“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相结合。要围绕服务党员群众抓示范点创建,结合开展“我与百姓拉家常”活动和“四走进、当六员”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广泛联系基层,真心服务群众。要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诚心诚意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从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中受到鼓舞,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