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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2)

时间:2012-10-06 06:01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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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城区学校需出具学校人员花名册和工资花名册,同时加盖县教育局公章。

    4、下一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同志,不再申报职称评审,脱离教学岗位(请长假或虽未达到退休年令,提前离岗者)或病休半年以上者,当前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5、年满45周岁者、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证书,可免相应计算机等级证书。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X价费调发(2001)6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X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初级100元/人、中级200元/人。

    联系人:XXX  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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