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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及领海的划定

时间:2012-09-22 16:30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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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及领海的划定:领海(亦称领水)是指沿海国家根据主权规定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包括领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群岛国的领海则是指与该国群岛水域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及其上空和海底。一国在其领海内享有刑事、民事的司法管辖权。

领海宽度的概念,最早产生于14世纪,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历史原因,国际上很不统一,数百年来沿海国家对其领海宽度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国家主张 3海里 宽度,有的主张 12海里 ,有的甚至主张 200海里 。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直至按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 12海里 的界限为止。”这一规定,既解决了数百年来悬而未决的领海宽度问题,又满足了中小海洋国家在防务和安全、资源的经济利益方面的需要。目前最窄的为 3海里 ( 1海里 约等于 1.85千米 ),最宽的为 200海里 ,大多数国家宣布的领海宽度为 12海里 ,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 12海里 要求。我国政府于 1958年9月4日 发表声明,宣布中国领海宽度为 12海里 。

划定领海时,需要在海岸或沿岸岛屿上确定一条线,以便从这条线起向外测量出一定宽度的海域作为领海,这条线就叫做领海基线。基线有三种;一、正常基线(亦称低潮线),就是以退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远的那一条线作为基线。海岸平直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二、直基线(亦称折线基线),即在大陆沿岸或沿岸岛屿上选定一些点作为基点,以连接相邻各基点形成的折线作为基线,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海岸曲折或沿海有岛屿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三、混合基线,即兼用正常基线和直基线确定的基线。海岸较长,地形复杂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

我国实行的就是折线基线法。 1996年5月15日 ,我国政府正式颁布中国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 1992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我国领海基线为两部分组成:一是大陆领海的基线为山东高角至峻壁角之间各相领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二是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东岛至南岛之间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我国政府还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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