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基本知识题·填空题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

3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期限作出标志。

4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5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6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8因私出国(境)的重要涉密人员须经军工集团公司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批。

9涉密人员脱离期届满的,对其知悉的国家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10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行脱密期管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2年。

11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清退所保管的涉密载体、签订保密承诺书以后,才能办理手续。

12外聘工勤服务人员不得接触国家秘密

13“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14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1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16不准在普通手机通话和发送短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17不准将普通手机与涉密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连接。

18不准将普通手机带入涉密场所

19不得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送国家秘密信息

20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物流方式传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其他物品

21个人因公外出,应把所携带涉密载体(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2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取物理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23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24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和一体机传输涉密信息

25计算机口令在网络中必须加密存储传输

26涉密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7涉密计算机的密级应按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

28计算机一旦存储和处理过一份涉密信息,就应当确定为涉密计算机,并粘贴相关密级标志。

29未经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不能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30未经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格式化并重装操作系统。

31在涉密工作区域,禁止使用无标志的存储介质。

32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现场维修时,应由有关人员全程旁站陪同。

33存储在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只要内容涉密,就应当标明密级

34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登录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则系统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35处理秘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

36处理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

37绝密级计算机采用智能卡或USBkey结合口令生理特征身份鉴别措施。

38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涉密计算机屏幕保护程序启动时间要求是不超过10分钟

39高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使用。

40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

41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42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工作,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43单位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44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连接。

45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46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填空题


1对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制度。

2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保密资格。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4承担绝密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一级保密资格。

5承担机密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二级保密资格。

6被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单位都必须是经过审查认证,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

7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都必须是被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单位。

8单位分包涉密任务,分包单位应当是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

9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项目,应当在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中招标订货。

10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是指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密。

11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在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12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不得存在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13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需要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研制项目产品的密级证明。

14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申请保密资格,应当提供合同意向单位出具的合同意向证明及密级证明。

15保密资格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16场审查实行评分制,总分值为500分,450分(含)以上为符合标准,450分以下为不符合标准。

17现场审查中,审查组应当组织被审查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闭卷考试。

18中止审查的情况是审查中发现被审查单位重要事项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

19对中止审查的单位,3个月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查。

20对不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未予通过审查的单位,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21保密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

22保密资格的有效期自国家或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23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实行年度自检制度。

24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1月底前,向审查认证机构报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执行情况的自检报告。

25对取得保密资格满2年的单位应当进行复查。

26被复查单位如果存在重要事项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中止复查,并要求其限期采取整改措施。

27对中止复查的单位,3个月后再行复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撤销其保密资格。

28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需要提高保密资格等级的,应当重新申请保密资格。

29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其涉密场所或资本构成、企业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申请。

30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要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

31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选择不具有保密资格的单位分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将撤销其保密资格。

32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撤销保密资格。

33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擅自引入外商投资或雇用外籍人员的,撤销保密资格。

34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出租、转让、转借保密资格证书的,撤销保密资格。

35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撤销保密资格。

36被撤销保密资格的单位,自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保密资格申请不被受理。


保密资格标准·填空题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包括保密责任保密组织机构保密制度保密监督和保密条件保障等5个方面的内容。

2《一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3保密责任主体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涉密部门项目负责人、涉密人员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为单位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单位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7单位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8涉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9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10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重要问题。

11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12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13三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14非公有制企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

15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

16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人(含)+上的,应当设置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专门处室。

17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200人(含)+上的,应当设置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专门处室。

18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应当确定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机构,在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19承担机要、档案、密码通信等涉密业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20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500人(含)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3人;100人(含)以上至5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1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21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2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2 人,200人以下的配备不得少于1人。

22三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23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24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部门涉密人员100(含)人以上的,应当配备1 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25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26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当通过培训和考核,并获得保密工作资格证书

27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制度分为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

28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制度分为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

29二级制度是单位内部涉密部门(单位)依据基本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保密管理措施。

30专项制度是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针对重大涉密工程或项目、外场试验等制定的专门保密管理措施。

31定密工作小组由单位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人、业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32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33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当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和培训。

34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保密教育培训,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年度每人不少于15学时。

35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年度每人不少于15学时。

36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年度每人不少于8学时。

37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应当调离涉密岗位。

38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39涉密人员脱离单位,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按有关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

40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至5年。

41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至3年。

42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至2年。

43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44国家秘密载体封面或首页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45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46办理涉密文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程序是:承办人提出初始意见,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47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48国家秘密载体包括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49密品的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50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51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52涉密人员辞职、解聘、调离涉密岗位,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53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54单位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5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56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

57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和电子门禁系统。

58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对集中的建筑群,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所处外周界应当安装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59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对集中的建筑群,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所处外周界应当安装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60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61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所处理信息最高密级分为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三个等级。

62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其他公共信息网,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63接受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新闻媒体采访,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64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

65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对与会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66涉密会议发给本地区以外与会人员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机要渠道传递。

67涉密会议使用的扩音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会场设置手机信号干扰器,未经批准严禁带入具有有摄录功能的设备。

68外场试验的保密管理工作由试验任务牵头、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等应当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69外场试验中,对无线通信设备和培训。

70外场试验保密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任务性质、项目或型号密级、组织领导、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

71分包涉密协作配套任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

72分包涉密协作配套任务,不得提供配套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 以外的涉密信息。

73与涉密协作配套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项目密级保密条款

74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中,应当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75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76单位应当每6个月组织保密检查,保密委员会年度内应当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检查。

77发现泄密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

78对保密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79对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应当视情况给予处罚,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80保密工作档案应当内容完整翔实,并进行分类归档,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81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82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标准为核心涉密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重要涉密人员200元,一般涉密人员100元。

83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单独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保证足额开支。

84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最低保证基数是一级保密资格单位10万元。

85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最低保证基数是二级保密资格单位8万元。

86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最低保证基数是三级保密资格单位5万元。

87保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工具。

88保密资格审查、复查时,单位没有的项目不计得分,按实有项目计算总分值,达到总分值90%(分)以上为符合标准,以下为不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