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师网之亚洲概况
当前位置: > 世界各地 > 亚洲概况 > 最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2)

最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2)

时间:2014-10-31 15:28 来源:未知 作者: 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

【议会】 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称为最高会议,是行使立法权的最高国家代表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立法院组成。

(一)参议院为上院,由100名议员组成。其中84名以不记名方式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12个州和塔什干市选出,16名由乌总统在科学、艺术、文学和生产等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乌公民中选任。参议员须满25周岁,在乌生活不少于5年。每届参议院任期5年。

参议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下设办公厅、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立法和司法问题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对外政策委员会、科教文体委员会、农业、水利及生态委员会。

参议院有权选举本院主席及副主席、各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按总统提名选举宪法法院成员、最高法院成员、最高经济法院成员,按总统提名任命或罢免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批准总统关于任命和罢免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国家安全总局局长的命令,按总统提议任命或罢免乌驻外外交及其他代表,按总统提议任命或罢免国家银行行长,按总统提议颁布大赦令,按总检察长提议剥夺参议院成员的豁免权,听取总检察长、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国家银行行长的工作报告,通过有关乌政治、经济、内政、外交重大问题的决议。

本届参议院于2010年1月产生,主席为伊尔吉扎尔·马加库博维奇·萨比罗夫(Илгизар Матякубович САБИРОВ)。

(二)立法院为下院,由150名议员组成,其中135名由各选区在多党制基础上选举产生,15名由“生态运动”直接推选。每届立法院任期5年。立法院议员不能从事除科学和教育之外的赢利性职业。立法院主要从事立法工作,有权按照乌总检察长的建议剥夺立法院议员豁免权。

立法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分别由4个议员团领导人担任),下设办公厅、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立法和司法问题委员会、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国际事务与议会间交往委员会、工业建筑和贸易委员会、农业水利委员会、科教文体委员会、民主体制、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治机构委员会、信息与通信技术委员会。

本届立法院于2010年1月选举产生,包括自由民主党议员团53人、人民民主党议员团32人、“民族复兴”民主党议员团31人、“公正”社会民主党议员团19人,“生态运动”15人。立法院主席为基洛拉姆·嘉芙德扎诺夫娜·塔什穆哈梅多娃(Дилорам Гафурджановна ТАШМУХАМЕДОВА)(女)。

(三)2007年4月11日,卡里莫夫总统颁布《关于加强政党在国家改革、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作用的宪法性法律》,该法律于2007年2月28日由立法院通过,2007年3月29日由参议院批准。旨在加强政党在国家改革、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加强政党作用法》共有8项条款,包括该法律的立法目的、议会立法院政党派系(涉及议会多数派和反对派的有关规定)、立法院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政府总理的任命和罢免程序、各州及塔什干市行政长官的任命和罢免程序、各州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对州市行政当局的监督职能等。

2011年3月,乌修改宪法扩大了议会和政党权力,规定总理由立法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党团提名,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有权就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重大问题向总理提出质询,总统无法理政时,由参议院主席直接代行总统权力,直至选出新总统。

【政府】称内阁。内阁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及各国家委员会主席组成。根据乌宪法第98条规定,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主席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担任相关职务。本届政府于2010年3月4日组成,现设1名总理,1名第一副总理,7名副总理,14个部,9个委员会。内阁成员包括:总理沙夫卡特·米罗莫诺维奇·米尔济约耶夫(Шавкат Миромонович МИРЗИЁЕВ);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鲁斯塔姆·索季科维奇·阿济莫夫(Рустам Содикович АЗИМОВ);副总理兼建筑建设委员会主席巴季尔·伊尔金诺维奇·扎基罗夫(Батир Иркинович ЗАКИРОВ);副总理(主管地质、化工和冶金)古洛姆容·伊诺莫维奇·易卜拉吉莫夫(Гуломжон Иномович ИБРАГИМОВ);副总理兼乌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乌卢格别克·乌拜杜拉耶维奇·罗祖库洛夫(Улугбек Убайдуллаевич РОЗУКУЛОВ);副总理(主管教、文、卫及社会保障)阿德哈姆·伊利哈莫维奇·伊克拉莫夫(Адхам Ильхамович ИКРАМОВ);主管信息通讯副总理(空缺);副总理兼妇女委员会主席埃利米拉·伊尔金诺夫娜·巴西特汉诺娃(Эльмира Иркиновна БАСИТХАНОВА)(女)。
  本文标题:最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2)
  手机页面:http://m.dljs.net/sjgd/AS/61100.html
  本文地址:http://www.dljs.net/sjgd/AS/61100.html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欢迎你对最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2)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站地址:http://www.dljs.net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输入验证码,选匿名即可发表)
关于最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2)的最新评论 >>>查看详细评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