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师网之手抄报内容
当前位置: > 手抄报 > 手抄报内容 > 校园安全手抄报内容(2)

校园安全手抄报内容(2)

时间:2016-10-08 09:52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
  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的物品进入校园。
  4.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5.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6.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顶一下
(90)
75.6%
踩一下
(29)
24.4%
-------
欢迎你对校园安全手抄报内容(2)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站地址:http://www.dljs.net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输入验证码,选匿名即可发表)
关于校园安全手抄报内容(2)的最新评论 >>>查看详细评论页
手抄报内容热点
    推荐手抄报内容()